行业资讯

张扣扣临刑前说了五个字张扣扣案件启示录

2023-02-01 10:48:41 行业资讯 浏览:53次


今天pink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张扣扣临刑前说了五个字张扣扣案件启示录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春节期间有这样的一则对社会有深刻影响的张扣扣锋弊册案件刷爆了网络。

2、事情得从22年前说起。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因琐事与王正军等人发生冲突,在冲突中,王正军用一根木棒猛击汪秀萍的头部,汪秀萍当晚身亡。当年,南郑法院一审认定时年17岁的王正军犯故意伤银宏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由其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赔偿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22年后,年已35岁的张扣扣,持刀杀害王自新父子三人。

3、事情的大致经过就是这样,在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命丧在邻居的木棒之下,自此便埋下了怨恨的种子。也彻底的改写了自己的命运。长大后扣扣曾经参军,在这里有一个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兵训练时问及参军原因,他说要锻炼好身体为母亲报仇,让大家吃惊,为此部队领导好专门对张扣扣进行了批评教育。

4、反思:先让我们先了解一下仇恨。仇恨:仇恨是一个汉语词汇,指仇视愤恨;强烈的敌意。《成唯识论》曰:“云何为恨,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障不恨,热恼为业,谓结恨者不能含忍,恒热恼故。”事件中的张扣扣作为旁观者来说,我是很同情他的,想想看,当一个13岁的孩子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邻居用木棒打死,他的心灵要受到极大的伤害打击,从此他再也不能享受到母爱了,多悲惨!这么多年他得忍受多大的痛苦。(请原谅我也是一个母亲)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他这是藐视法律。实现公平正义有两种途径:一,自救。二,求救。求救就是求助于法律。可是对于张扣扣来说,当母亲被邻居打死,邻居判了七年,实际上三年半就出狱了,他觉得不公。可是他一个农村孩子没有背景,没有钱,如果依法申诉,结果可能还是会一样。当求助于法律时,法律只是给了他一个背影,当他拿出刀子时,法律又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当多数人认为求助法律异常艰难时,结果就是逼的人人自救,然后就是人人自危。在张扣扣看来自己的这种方式可能就是自救的方式。因为他没有其他的办法了。现在让我们看看两比较有代表性的网络说法:报名参军是为忠,为母报仇是为孝,不杀无辜是为仁,投案自首是为义!又:张扣扣不是为母亲复仇的“英雄”,他只是心里扭曲的产物。说到这,我的心是既同情他又可惜他,本来有着大好青春年华的他为了22年前的杀母之仇,背负了太多心里压力,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复仇。如果这个社会人人都能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想就不会有类似惨剧的发生,我们的这个社会才能更加和谐了卜友吧!

如何看待张扣扣案二审判决结果?

驳回精神鉴定申请,不准许三位精神病法医鉴定专家出庭,当庭做出维持死刑的二审裁定。这一切其实都在我们的意料之中。

和一审一样,二审时有关方面继续刻意淡化甚至否认张扣扣的犯罪动机是为母复仇,试图继续将这个案子与23年前的案子进行切割。似乎把张扣扣刻意塑冲纳厅造成一个金钱至上、价值观扭曲、泄愤杀人的形象,就可以让判决获得更多支持。但问题是,这根本不是事实。判处张扣扣死刑可以,但不要对他污名化。这是对张扣扣最大的不尊重。张扣扣委托我一定要帮他澄清这一点,他非常在意这个世界对他的看法。

张扣扣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几乎没有不良嗜好。用他自己在庭审中的话说,他对金钱也有想法,但知道应该量力而行。张扣扣在主动投案的前一天晚上,为了避风曾经躲在一个ATM小隔间里。期间曾有一个女子当着张扣扣的面取钱,张扣扣还问她现在是几点。当时的张扣扣已经背负三条人命,但并没有对这个女子实施任何伤害。在这个案件之前,张扣扣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因为生活不如意而泄愤杀人又从何说起?

张扣扣是个感情细茄核腻、懂得感恩的人。我曾经将网友写的《张扣扣传》读给他听,他听完潸然泪下。我二审去看守所会见他的时候,他问我一审的助理为何没有一同进来,还问我助理的全名是什么。我笑问是否对我助理有好感,他说人家帮了我,我虽然不能报答什么,但我一定要记住人家。他还说,我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看守所的一个管教对他比较友善,他心存感激,有一次还非常真诚的想要把管教介绍给我认识。二审谈到23年前的案件时,张扣扣当庭感伤落泪。在最后陈述阶段,他特意感谢律师不远千里过来为他辩护。如果不是这件事,张扣扣对这个社会完全是一个无害的人。

为母复仇不被现代法律所认可,但不可否认在民间仍具有相当的民意基础。法律调整的行为具有高度复杂性,是非善恶并非简单的非此即彼的线性关系。我至今仍记得电影《城南旧事》中,借助一个小女孩的口所说的那句话:“我分不清海与天,就像分不清好人与坏人。”为母复仇应当定罪没错,但确实不同于一般的谋杀。在法理和情理的激烈冲突中,在行为的终极社会边界厘定上,司法权威不可忽略公众的参与权利,更不可将社情民意粗暴的斥之为“不明真相”。

公众对张扣扣为母复仇的同情,植根于每个人柔软的内心。这绝非误导或煽动的结果。只懂得宏大叙事和大词说教的人,内心大都会有一种不自觉的傲慢。也许口头上也挂着温情,但这些人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人文主义者。因为人文主义指向的永远是独立的、弱小的个体。人文主义的真正精髓,是以同理心和怜悯心去关照和体察被大词遮蔽的个体苦难。

庭审结束后,我在微博发文说,这是一场悲剧,这个事件没有赢家。不久我看到有条留言说,法律是赢家。这样的思维多么可怕。判处一个人死刑、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就能证明法律赢了吗?法律难道还嗜血吗?也许张扣扣案根据现行法律只能这么判,但这是迫不得已,而非法律的积极追求。

不要忘了,刑法的本质是为了保障生命、自由和财产,而非是为了剥夺这一切。惩罚只能是手段,而不能变成了目的本身。一件事情即便是对的,也不意味着顺着逻辑、没有止境的往前延伸还会永远对。绝对化、简单化、粗线条的人,很难懂得文明的奥妙就在于对那些细微差异的把握和拿捏。

国家是历史的产物,禁止私力复仇也有其前提条件。现代社会之所以选择司法救济替代私力复仇,是因为司法更文明、更克制、更理性、更精准。但如果离开了程序正义,司法的上述品质都将无法确保。司法人员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权威性,但在精神障碍鉴定等专门性问题上不具备专业知识,司法人员不应代替专业鉴定人员自行做出判断。

反对精神鉴定的理由之一是,精神鉴定不应被滥用。这是一个伪命题。精神鉴定不会被滥用,因为鉴定结论会自己说话,正常就是正常不正常就是不正常。启动鉴定程序只会更加确认真相,不会有社会危害散隐。如果张扣扣鉴定后精神正常,法院照样可以正常判决。不准许精神鉴定才会真正被滥用,因为这会导致有精神障碍的被告人被当作精神正常的人给处理了。

启动精神鉴定的成本无非是支付一些鉴定费用。为了维护正义,哪怕天崩地裂。国家为了司法正义做这点投入是值得的。启动精神鉴定可以彰显程序正义,确保最终判决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即便最后判决结果没有改变,也可以封堵住悠悠之口,让人心服口服。只有建基在程序正义之上的审判和判决才可以彰显公权救济的文明特质,才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和遏制私力复仇。

精神是否正常是一个技术问题,应该善意的在法治框架内解决。只要当事人或其辩护人提出了,法院就应该启动鉴定,以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体现少杀慎杀的国家刑事司法政策。如果是否启动精神鉴定要看办案单位的心情,那么社会上关于有权有势才能精神病的传言就很难澄清。遗憾的是在张扣扣案中,精神障碍鉴定这一本应由专业法医解决的问题变成了法律人之间的语言厮杀。

张扣扣是一个极其特殊的人。他最特殊之处就在于他超脱了生死,克服了对死亡的恐惧。他曾亲口对我说他视死如归,二审又当庭说出宁死不屈四个字。一般的杀人犯一旦归案,生命就进入了倒计时,此后都是在惶恐、焦虑和绝望中度过。但张扣扣在看守所每天坚持锻炼和阅读,见我的时候言谈自然、表情丰富、有说有笑。很多被告人听到法院死刑立即执行几个字的时候,精神都会瞬间崩溃,但张扣扣置之淡然。张扣扣坚持认为他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对于任何结果都能坦然接受。张扣扣用自己的方式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死得其所,也许是对他最好的注脚。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但绝非全部。司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而非简单的比照法条输出判决。最高法前副院长沈德咏强调:“任何刑事案件都并非孤立的事件,受诉法院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的事实,还要注意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原因”、“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期待这样充满智慧的语言,能够早日真正融入进司法人员的办案日常。

张扣扣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当然有他的局限性。为张扣扣辩护,并非是要将他作为正面典型去推崇或歌颂。说到底,张扣扣的行为不应该被社会所仿效。张扣扣也许很快就将远行,但没有张扣扣的社会是否就一定会更加安全?这场悲剧的唯一启示就是,我们的社会必须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让司法变得可触及、可信赖、可依靠。法治是我们这个社会唯一的安全出口。

张扣扣被执死刑了,我们该如何反思,又该怎样理解张扣扣案?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张扣扣执行了死刑。

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表示:自己不要(骨灰),放在他们那里,他们这是冤案,自己不不服气,并且永远不要把骨灰拿回来,以示抗议。

不管什么案件,都很难做到全民赞同而没有争议。张扣扣这个案件也一样,是不是为母复仇,是不是应该判处死刑,即便张扣扣已经被执行死刑,也没能停止对于裁判的争论。

张扣扣给我们的启示,应该是情理和法治的冲突。当然,这个前提必须建立在张扣扣是为母复仇的基础,否则便是十足的残暴之徒。

当你举起屠刀之时,也必将死于屠刀之下。

20年前举起屠刀的王家人,最后也死于张扣扣的屠刀(复仇之刃)之下。虽然从情理上来说,张扣扣这种“为母报仇”具有朴素的正义感和伦理观,这是典型的以暴制暴,同态复仇的报复形式,也是对现渗敬有法律及法治社会的巨大挑战。违法必究,违法必惩,这是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任何借口或理由都不能逃避法律的惩处。

另外,对于20年的旧案,我们不能只管判而不处理其他因此产生的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出现冤家错案的时候。我们的司法公开,我们的判后释疑工作,合理的申诉及救济途径及救济方式,对于解决矛盾的重要性。

再是,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也是至关重要。年少的张扣扣目睹了自己的母亲因与他人纠纷而丧命,这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心理冲击和心理伤害,最后需要20年后惨痛命案来结束,这是一个多么惨痛的教训。当然,这期间可能也跟张扣扣自身的经历有关系。以检察院起诉意见书对张扣扣所作的背景调查。

张扣扣自己也供述,在外打工好多次被骗,生活工作也不太顺利。这个社会没有人情味,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感。从被骗以后,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钱,因为钱是万能的,思想压力非常大,经常晚上睡不着觉”。各种因素参杂一起,最后也是本案发生的因素之一。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观念的培养及塑造,也是我们应当努力的方向。

张QQ一案暴露出一个问题,当年杀害他母亲的凶手只有17岁,不满18岁,判了七年,赔了9000多,是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既然已经判了,两家在行动上虽然没有什么,但心里面是不是真正的服了?很难说。表面上没什么,心里面多少还是觉得判罚不公。

张QQ当年还小,那他怎么就有了这颗仇恨的种子?是他亲眼所见母亲惨死,并在心里埋下了复仇的种子,只是当时因为年幼力所不能及,所以一直等到案发,还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不断有人灌输母亲死了,凶手只判了七年,七年后出来照样活的自在,母亲却没了,灌输的是不对等、不公平,所以张QQ不惜赴死也要复仇的信念愈发变得坚定。这个可以从张QQ交给他父亲四万块钱养老得到验证。

问题是当法律的判决和人的心理天平失衡时,如果在判决后能持续不断跟上对受害人的心理疏导,可能这样的悲剧可以不发和少发,大家觉得呢?

我认为两家老人都不压事导致杀人恶果。假设张扣扣母亲当年不那么泼妇也不会给自己儿子留下那么大仇恨,再者王家老人也是混,明知自己儿失手将人打死,且法院判八年,3年就出来,自己心里应该明白怎么出来,不好出点钱安尉一下张家道个谦让张家心里找个平衡。不就把事化小吗。所以王家老人该死,且王家老大是政府要员。也是不懂亊,也可能以为自已有权,张家奈何不了王家吧,最后导致张扣扣为母报仇。

虽意料之中,但结果来的这么快,还是让人档悔不胜唏嘘。

这注定是一个死扣。事实上他的行为背后是否存在着珍贵的传统美德、最真的情感,或是世人的同情,都与他违法的行为无关。

武侠里的“快意恩仇”,臆想下就好。

没有谁愿意真的生活在那种环境下。

一个文明发达的国家必然是以法治国。既然享受着丰富的物质生活和安宁,就得接受法制的管理。

他的复仇,其本质就是故意杀人,无论他的行为是孝、是义。判他死刑,这就是法!

我没有经历过他的痛苦,所以我没有资格劝他大度;但既然希望别人施暴后死刑,就不能奢望自己施暴后逃脱行喊正死刑。

血亲复仇这事讨论了几千年,并没有人人信服的结论,当道德陷入困境,唯有法才能制止这种无限循环。

我理解这种结果,但让我去谴责他,我无论如何也开不了这个口。

张扣扣走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才刚刚开始——如何才能让这样的悲剧不再上演?

我想,这才是真正应该深思的问题。

1,做人做事要留余地,不可太绝,仇恨的种子一旦种下便会结出凶残的苦果。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私力复仇还是出于什么目的,触犯法律就要接受制裁。

3,公正的判罚可以减少私力复仇。

至于对张扣扣案的理解,我们这些局外人恐怕看到的也只是皮毛,每个人可能都会得出不同的看法。

不说别的,张扣扣的父亲在儿子死后拒绝把骨灰接回来。张父的行为也很难按照正常逻辑来解释。

不过,我们不是当事人,也很难理解张父的真实想法,下面我们通过张父的角度来看看张扣扣案。

按照我们的认识,人死为大,既然张扣扣死了,张父把骨灰接回来入土为安也算是对死去的妻子和儿子一个交代。可是他却选择了不要儿子骨灰,称是因为不服气。

这位此前在本案中很少出现的老人,倒底是有苦衷还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呢?在潇湘晨报的采访对话中可以看出,张父称其之所以不要骨灰盒是不服气,表示抗议。

当然,这个想法我们很难理解,作为张扣扣的父亲,如果真的认为孩子冤,那才更应该把骨灰接回来吧,拿骨灰撒气,真的可以表现出骨气来吗?

就像有些网友说的,当年案发时,妻子被人家打死,作为家里顶梁柱的张父也没有显出多么强烈的骨气。二十多年后,张扣扣犯下血案,张父又在哪里呢?

1,张扣扣案发案发当晚张父不见了,后来在采访中他承认是自己跑了。他称不跑不行,怕被报复,只是没敢回来。这样看来,张父也不是多么有骨气的人啊,最起码没有他儿子有骨气。

2,谈起当年妻子被打死一事,张父也是不满,他称当年是对方家的老二打死的老三是顶罪的,而老三被判了七年,最终才坐了三年半牢。对方没有道歉,赔偿也不到位。可以看出张父对于当年的事情也是耿耿于怀,可是他在这二十年间都做了什么呢?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是在忍辱负重为了给孩子打工赚钱,或许只是选择了一种逃避现实的生活。

3,对于怕不怕对方报复,张父曾称“我不怕,让他们来,只要他敢进我的院子,我就敢把他杀掉。”可是他却在案发那天躲出去了,可见说话和做事还是有区别的。退一步讲,先不说张父怕不怕,作为一家之主,他真的应该阻止张扣扣,可是他和儿子的联系并没有那么紧密,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1,真的是为了表达不满,不认同这个结果。

2,只是出于某种为自己减少麻烦的目的。

3,迷信不让杀人犯入祖坟。

4,心结打不开,不愿意面对儿子的骨灰。

看了上面的内容,我想每个旁观者心里都会有自己的答案。而至于张父为什么这样做,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

尘埃落地,孰是孰非都是虚妄,我们这些旁观者能做的就是安安稳稳地当个遵纪守法的普通人,仅此而已。

张扣扣于昨日被执行了死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个案件也算是落下帷幕了,这段长达20多年仇恨纠葛也彻底的斩断了。但是想到这件事,想到张扣扣的行为,还是会让人觉得唏嘘不已。因为双方都付出了生命,都是“受害者”,而这一切的根源却来自于冲动,来自于法律知识的淡薄。

如果22年前,张扣扣一家和王自新一家,能够理智一些,以正确的方式解决这场邻里纠纷,而不是直接采用暴力,或许张扣扣的母亲不会死亡,王自新一家三口也不会惨死在除夕夜这天。因为王自新作为父亲的失职,因为王正军年少妄为和法律意识淡薄,让张扣扣亲眼见到母亲惨死的状况。从此仇恨的种子就在他的心里种下了。现在想想邻居之间因为一点小矛盾就大打出手,最终落得家破人亡,这又是何必呢?

说实话,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同情张扣扣的,这种同情不是觉得他没有错,而是同情他成了仇恨的牺牲品。因为自古以来“杀母之仇,夺妻之恨”都是常人无法忍受的,所以张扣扣母亲的死亡必然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里阴影和伤害,导致他过了20多年都无法排解,无法忘怀。这20多年里,他心里的压抑和痛苦,我想没有人能真正的感同身受。

但是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王正军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张扣扣也应该让自己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现在因为未来的路还很长,日子还要活下去,不能因为别人的错误,就不放过自己。尤其是在生活不如意的时候,更应该告诉自己要努力,而不是自暴自弃,不是这种不计后果,不顾法律的残忍复仇。因为自己人生会毁掉不说,还会让无辜的人受累,引起巨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当然我觉得这种惨剧可能也源于家里人关心的缺失,所以看到张扣扣父亲指责儿子,还公开表示不要儿子骨灰的行为,我真的觉得张扣扣的悲剧人生,有一部分人是他家人造成的,试想一下所有人都忘却了这段伤痛,只有你还记得,这不是更煎熬吗,所以假如家人能够多关注一下张扣扣的心里状态,让他能够感受到爱,感受到希望,或许一切都会改写吧。

如今张扣扣的案子已经终结了,从这个案子中我们都应该学会宽容和冷静,不要为一些小事就动手,也不要再让这种悲剧重演了。

以前看到过这个案子的介绍,说张扣扣的母亲是个远近闻名的泼妇,那种能够堵着门骂一天的人,村里人没有人敢招惹她,案子里涉及的两家人原本关系算是好的,因为她堵着门骂,导致年轻气盛的王家兄弟下了死手,把人给打死了。王家兄弟当时肯定是恨得想杀人,但未必真的就想杀死她,即便下手重害死了她,事后未必不后悔。量刑较轻一个考虑是未满18岁,一个考虑是张扣扣的母亲名声不好,村里人厌恶她。这些事情大概没有人对张扣扣讲过,毕竟算得上敏感话题。如果讲了这些,或许结果会不同?

张扣扣的行为是相当恶劣的,故意杀人,而且是残杀,社会影响极坏。事情刚爆出来的时候,“为母报仇”成了很多人关注的焦点,王家兄弟被看作村霸、恶棍,对中国人来说这是一种很正常的情绪化反应。孝道,尤其是孝敬母亲,在中国文化里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孝道与恕道之间,选择前者的可能性更大。可是,即便心里无法饶恕,也还不至于非要置法律于不顾,公然杀人。张扣扣的动机有几分出于孝道,几分出于泄愤,不好推断,但肯定有将生活的不满归罪于王家兄弟的因素。

我们常说看问题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实际上很多事情根本没办法这样,只要一想到那些可怕的情境,我们就会本能地抗拒。很多时候,事情不发生到自己身上,根本没办法预料自己的反应。人不能情绪化,不能想当然,要对暴力,对任何暴力,都心存警惕。

人们永远忘记了当年的事实是:

张扣扣母亲撒泼耍赖先追着吐人口水,人家忍无可忍发生争持,张母又拿铁锨打人,才被对方(不满17岁)拾起木棒一下失手打倒后不治身亡的,后来法律也给于公正处理!

为什么人们不顾当年事实,替张扣扣这个穷凶极恶滥杀无辜的狂魔鸣冤叫屈,价值观严重扭曲真让人痛心不可思议!都醒醒吧国人们!不然我们这个民族真的没希望了!

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家邻居王自新的三子王正军因邻里纠纷,将其母伤害致死。同年12月5日,法院鉴于王正军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七年,王自新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

张扣扣对其母被王正军伤害致死始终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2018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正军及其父兄。最终在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将王正军、王校军、王自新残忍杀害。

之后,张扣扣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校军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张扣扣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张扣扣被判处死刑没有任何问题,他是罪有应得,理应合法惩办,但这个案子的影响力这么大,轰动全国,有很多地方时很值得我们思考的。

1.邻里之间的关系,邻里和睦很重要,俗话说的好,远亲不如近邻。像这个案子里出现的,邻里不睦居然还闹出了人命,从而引发了二十多年后的血案,导致两个家庭都永久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这是很不幸的事情。

2.张扣扣一直想报仇的这颗心只是一个种子,加上生活上的一些遭遇,逐渐心理失衡,燃起了杀人的怒火,最后走向罪恶的深渊,这是导火索,所以我们的自我调节能力非常重要,如何在困境中保持理智,冷静地做正确的事,也是我们要思考的。

3.从张扣扣作案到最后结束,他有很多时间都是不理智的,杀完两个,还要去再杀,给人家灭门,后来他已经杀红了眼,没有了理智,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最后他又去认罪伏法,说法后来他冷静下来后又醒悟了。

在那一刻,他没有想过尊重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但凡能多想一些这方面的内容,他也不至于最后跑到王家把最后一个人杀掉。

张扣扣作为儿子来说,我们一般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杀母之仇,从古至今,不共戴天,而且从小失去母爱,对张扣扣也是一种伤害。

但是,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法制社会的现在,作为一个退伍军人,无视法律,知法犯法,又不容宽恕。如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空谈,社会岂不是乱套了?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取舍与进退,考虑代价值不值,责任能不能担当,再去行动

张扣扣执行前说了什么

具体是:当日中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他称,执行死刑前歼返见到了儿子,只说了“爸爸,没事的”。

7月17日上午,张扣扣被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陕西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张扣扣会见了其近亲属。

陕西汉中中院发布的消息还称,他们向张扣扣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张扣扣杀人案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人赞其是“替母报仇的英隐改磨雄”,然而法律无情。

2019年1月8日,陕西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张扣扣蓄谋报复杀人,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行凶,先后切割、捅刺被害人的颈部、胸腹部、背部等要害部位共计数十刀,连杀三人,还烧毁王校军家用车辆,其犯罪动机卑劣,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灶斗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