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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简单介绍强制明码标价去买房是什么意思

2018-06-19 9:33:19 行业资讯 浏览:35次


今天pink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简单介绍强制明码标价去买房是什么意思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理性购房。商品房明码标价是国家发改委的规定,意在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商品房市场价格秩序。除了商品房销售时必须标注每一套房子的价格,明码标价规定的更大意义在于要求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公缓颤开商品房的配套信息裂氏。扰源败

房地产明码标价处罚规定

商品房州歼明码标价,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纳迹胡》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洞拦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作废了吗?

作废了。于2020年起,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明码闭世咐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已经被废止。国家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取消了一系列不必要的行返芦政审批和规章制度,轿纯以促进市场的自由竞争和创新发展。

一房一价是什么意思?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房屋的价格很多人们都是比较关心的,如果有买房打算的话,大家要了解一下买房方面的相关事宜,根据开发商来讲一般是一房一价,会进行明码标价,这样也是为了购房者更好的选择合适的房屋,那么一房一价是什么意思?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对于房屋的价格很多人们都是比较关心的,如果有买房打算的话,大家要了解一下买房方面的相关事宜,根据开发商来讲一般是一房一价,会进行明码标价,这样也是为了购房者更好的选择合适的房屋,那么一房一价是什么意思?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为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房一价是什么意思?

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在售楼处张贴每套房产的价格等相关信息,包括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等)、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且新房的销售价格不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

一房一价政策要求商品房尺激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楼盘基本信息、房源价格信息、已登记房源信息和收费项目信息。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保证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现在,国家针对部分地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做了一房一价的规定,这更有利于买房者的利益。使更多的买房者得到实惠,从中受益。

目前不少城市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实行一房一价制度。一房一价指的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它有利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避免了开发商随意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的房价的上涨,因为实行一房一价之后,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和打折销售,但是想要涨价需要向有关部门重新申报。

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1、开发商在建造商品房时,需按顺序依次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要能够提供《商品房预岩磨售许可证》,才可说明开发商具有销售资格,消费者才能放心购房。

2、开发商的资质也是特别重要的,一个开发商若是有足够实力,拥有粗困斗充足的资金,那么后期出现烂尾的情况就降低了很多,给购房者带来的保障也就更高了。而且在选择户型的时候,是选择南北通透的,通风好采光足。

3、购买住房,还需要看自己是否有购房能力。对于刚需族而言,经济能力是有限的,因而会选择使用贷款购买住房,若是办理成功,以后的每个月就需要偿还月供,一般来说,只有个人工资为月供的两倍或以上的,才能确保正常的生活。

以上就是关于“一房一价是什么意思?买房要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介绍,购买房屋建议要选择正规开发商建造的楼盘,同时也要了解一下房屋的质量,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选择合适地段的房屋,这样才能够保证家人的居住品质和生活质量。

开发商售价低于备案价合法不

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经营者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示误导购房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第五条规定:2013年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从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交付时限等方面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

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通知(苏价规[2011]5号)第五条规定: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坦衫报备案制度的市、县,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其销售价格。已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经营者,要在正式销售5日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申报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第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即商品房销售价格为商品房经营者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进户门、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让乎腔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第十三条规定: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是发生顷好在消费领域中的损害,按照发生的场合分析,应当是在合同的领域,而不是在侵权行为的领域。因此,我国现行立法上的惩罚性赔偿金,只适用于违约行为的损害赔偿,不适用于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房屋合同纠纷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相关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