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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2017-05-24 22:14:14 行业资讯 浏览:39次


今天pink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报告#导语】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整理的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2、篇一】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3、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将接近尾声,为切实维护好国家专项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农民利益,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安全到位,保证家电下乡政策落到实处,家电下乡专项检查通知下达后,我局与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认真做好该项扰迹磨工作。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4、召开会议,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5、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9月14日我局和财政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开展全县家电下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9月17日至29日我局和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前往备案网点进行地毯式的检查。

6、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

7、为保证此次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制定了工作方案,确立了重点检查范围。一是确定申领补贴较多的,重点抽查补贴的时间。二是确定补贴信息中一户购买两台相同的机型和一户购买多台家电下乡产品的为重点抽查的对象,实行到村到户实地核查,全面掌握有关情况。

8、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成效。

9、一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的销售台账填写的信息是否详细真实,并根据台账记录的信息确定重点抽查对象。二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提交的申领补贴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补贴条件。三是重点检查各销售网点是否擅自留取或复印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录入虚假信息骗取补贴情况。四是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入户实地核查的形式,认真核实农户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的类型、数量等情况是否属实。

10、【篇二】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一、成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财政局、经贸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缓斗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建立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单位由区府办、财政局、经贸局、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组成,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负责全区家电下乡推广的日常工作。

二、推广工作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推广时间:XX年12月1日-XX年11月底。

主要内容:由中央和地方地方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手机和洗衣机四大类中标家电产品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中央州态财政负担80%,自治区本级财政负担20%。

三、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四类推广产品的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类,限价分别为XX元、2500元、1000元、XX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区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户农民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1台(部)。

四、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及管理办法

通过我区在农村合作信用社已开通使用的农民综合补贴管理网络专设的“一折通”帐户直接划拨给农户。对家电下乡的补贴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管理”办法。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职责。

区财政局负责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实施补贴发放动态监督管理。

(1)落实补贴发放机构和乡镇级补贴审核认定机构并予登记造册。

(2)制定我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补贴发放、审核操作规程和信息系统使用加强全面培训,确保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3)加强对补贴审核认定与发放工作的巡回检查和业务指导。

(4)强化监管责任。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案件。

(5)落实本级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推广工作顺利实施。

(二)经贸部门职责。

区经贸局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搞好网点备案、政策宣传、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

(1)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

(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电视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4)牵头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好网点供应不足、网点销售管理不善等问题,处理出现抢购、挤购等市场秩序混乱行为。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对备案销售、服务网点的巡回检查,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

六、对中标企业的要求

各中标企业要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要做好销售网点备案工作,保证对我区的销售和服务网点覆盖面达到100%,保证农民方便购买和就近维修家用电器;要规范销售服务网点店堂设置和促销行为,保证安全促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政策宣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诚信经营,组织充足货源,合理确定配送价格,严格执行统一零售价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不得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要认真履行,健全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同时搞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受理和妥善处理农民消费者投诉。

七、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意义重大,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篇三】家电下乡工作自查报告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辐射到全县每个乡镇、每个村组、每个农户,让农民群众深入了解政策、明白政策,让各级干部、生产企业、销售商家准确把握政策,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实惠,有效促进农村消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家电行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5日至7月5日,为期1个月。

三、宣传重点

突出活动主题,把握宣传重点,积极有效地推进家电下乡推广政策宣传月活动。重点将围绕以下五个方面的主题展开: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实施以来的主要成效。

(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补贴程序,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价格监管等。

(三)各地区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回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

(五)及时发现并分析典型事例,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1、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深入县乡和村组,采访基层干部、销售商、农民群众,采写编发政策解读系列稿件,制作播出专题节目,正面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取得的成效。

2、财政局负责广泛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与补贴申报的程序、材料,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等。

3、商务局负责加大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

4、物价局负责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实施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

5、工商局负责积极宣传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执法数据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欺骗性较强的要及时向公众发布警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利用好消费者协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投诉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增强农民消费者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6、质监局负责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的优秀企业;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7、各乡镇负责组织宣传骨干人员依托村委会、村民小组,采取设立宣传点、张贴海报标语、发放政策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8、发改委、经委、农委、环保局、供销社、国税局和地税局也要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

五、宣传形式

(一)组织人员培训。财政局和商务局要加强对参与家电下乡工作的相关人员、销售商家进行政策培训。各相关单位还要尽快抽调精兵强将加强相关政策学习培训,培养宣传骨干力量,加强政策宣讲工作。宣传骨干人数要适应本地、本部门宣讲工作需要,确保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乡乡有人进、村村不遗漏。

(二)信息网络宣传。利用商务部、财政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祁门县商务之窗信息网及时发布家电下乡政策信息和工作信息,让社会各界、广大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家电下乡最新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重大意义、政策信息、工作动态的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期间,在黄金时段,开辟家电下乡工作宣传专栏或专题,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效果。

(四)企业网点宣传。按照销售网点规范设置要求,悬挂带有“家电下乡指定店”的牌匾,开辟家电下乡产品专销区,设置家电下乡宣传专栏,明示家电下乡产品种类和购买须知,宣传申领补贴程序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开通政策。向社会公布政策,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扩大政策咨询服务热线及其投诉举报功能的宣传,方便农民群众普遍使用。认真接待并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现场做好解释疑惑或提出解决方案。

(六)实施“五个一”宣传工程。向每户农民印发一份政策宣传手册;每村设立一个宣传栏;每个家电下乡指定店设置一个产品信息发布板;每月集中组织一次信息发布;每家中标销售企业设一名营销网络信息管理员。

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10]271号在哪里可以找到?

关于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防止骗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271号)

财建[2010]271号

家电下乡实施以来,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了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内外需协调发展的作用。但随着补贴兑付方式的逐步简化,部分地方也暴露出审核兑付把关不严,骗补行为有所抬头的问题,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反响,影响了家电下乡的政策效果。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产品信息录入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中标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的监管,督促中标企业、销售网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真实、及时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一)家电下乡中标生产企业应于出货前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不得将未录入信息产品上市销售。

帆拍(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应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真清山实、及时地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录入信息系统。非补贴用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必须在录入时点击“非补贴用户购买”项,相应注销产品标志卡。销售网点应设立专门的家电下乡产品进销登记册备查,登记内容应分别包括进货日期、数量、型号、进货来源,销售日期、数量、型号、标识卡卡号,购买人信息等内容。

二、加强产品标识卡管理

各级商务、财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的管理,督促家电下乡中标企业、销售网点依照有关规定申领、使用产品标识卡。

(一)中标生产企业当月标识卡申领量原则上不得高于系统显示前一月家电下乡答轿中产品出货量120%,确有特殊情况的,须向商务部提交书面申请。家电下乡产品累计出货量低于标识卡申领量80%的企业不得申领新标识卡。

(二)中标生产企业、销售网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应严格做到“卡随货走”、“一货一卡”,严禁“货卡分售”、“一货多卡”、“货卡不一致”、倒卖标识卡等行为。

三、严格补贴审核兑付

各级财政、商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严格审核,谨慎兑付,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一)农民申领补贴时,应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标识卡申领。因故他人代领的,代领人代领时除应持有规定证件及标识卡外,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申领人的书面委托。

(二)各级财政部门在审核农民递交的申领补贴资料及销售网点转交的复核材料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仔细查验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资料不全或资料有作假嫌疑的,不得兑付补贴,补全材料并验证资料真伪后再决定是否兑付。

四、加强日常监管

各级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各种形式的骗补行为。

(一)县、乡财政部门要及时公示补贴结果。对信息系统显示已领取补贴的农民,要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定期抽查,抽查情况应专门造册备案。实行网点代理审核和网点垫付补贴资金的地方,每月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对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要实现100%抽查。

(二)县、乡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相关部门对销售网点进行经常性抽查,每月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对实行代理审核或垫付补贴资金的销售网点,每月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年内实现对辖区内所有销售网点的检查。抽查内容应包括: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情况、销售真实性、发票真实性及税收缴纳情况等。检查结果应专门造册备案。

(三)县、乡财政部门要实现对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常态化,对于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要会同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及时核查处理。

(四)各级商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信息系统密钥管理,并督促销售网点加强密钥管理,密钥应由专人保管,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得随意转借,一旦遗失应及时上报省级商务部门挂失并申领新密钥。

五、开展专项检查

各省份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于近期对辖区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补贴兑付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排查日常监管、补贴兑付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严查各种形式的骗补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并于7月15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上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于各省份自查结束后,组织专门力量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要从严予以处理。

六、处罚措施

对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中发现骗补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155号)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检查发现违规操作导致骗补的中标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缴保证金、曝光、取消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对互相串通或串通销售网点违规操作的,要从严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检查发现违规操作导致骗补的销售网点,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扣缴保证金、曝光、取消资格等措施予以处罚。对恶意串通消费者骗取补贴的,要从严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检查发现骗补的个人,要依法追缴骗取资金,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骗补发生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利用职权串通销售网点、消费者进行骗补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各级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及有关文件确定的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加强对中标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的监管,认真做好补贴兑付工作,确保及时、安全兑付,把家电下乡政策全面高效地落到实处,以充分发挥扩大内需、惠农强农的政策效应。

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六月四日

家电下乡

销售网点应在农民购买纳则扒下乡产品后三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农民到户口洞昌所在地乡镇盯纤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夏季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的总结

  

【篇一】夏季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的总结

为进一步营造家电下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促进农民购买热情,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统一部署,我市迅速开展了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对于此次家电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我市各级商贸、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有关会议,制定了“家电下乡宣传月”实施方案,对“家电下乡活动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以“推动家电下乡进村入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主题,把宣传工作的中心重点放到乡、村、户,达到“村村皆知,人人皆晓”。各县区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家电下乡宣传月”作为6月份中心工作来抓,均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项布置。

二、明确任务,各负其责

在宣传月活动中,为保证宣传质量,提高宣传效果,我们对各部门进行了具体分工:一是商贸部门负责对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销售网点及人民群众的宣传,特别是让群众知道家电下乡政策及应当去哪里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并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二是财政部门重点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与补贴申报的程序、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等。三是物价部门负责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查处和曝光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四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宣传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执法数据和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欺骗性较强的要及时向公众发布警示。五是质监部门负责公布以中标企业中标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的优秀企业;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或者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一律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六是充分发挥乡镇村组作用,乡镇村组负戚腊早责各种宣传资料的派发,不留宣传死角。

三、宣传形式多样,突出工作重点

1、举办家电下乡培训会

6月中旬,我市对各区县商贸、财政部门以及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进行培训,对操作环节的重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解答。对进一步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提出要求。

2、政策咨询电话宣传

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商贸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所对外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认真解答处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疑惑和投诉举报。

3、举办形式多样的户外宣传

全市各区县结合各自实际,利用户外广场、乡镇集市进行家电下乡专题政策宣传和商品推广活动,有些还举办了文艺晚会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产品推广,有的区县和中标销售企业组织家电下乡宣传车队在乡村进行巡回宣传,并现场展示售卖家电下乡产品,还推出了众多促销措施。有些区县商贸财政部门到大一些的销售网点现场办公,提高农民购买和兑付补贴效率。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采取大篷车送货下乡的形式,集合家电下乡中标品牌,组织中标销售企业开展现场销售服务、现场登录、现场咨询和宣传,激发群众购买热情。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4、做好媒体宣传

市商贸局先后多次在省市电台进行制作家电下乡专题节目,宣传政策,解答农民的各种问题。市委政研室还积极参与,写出家电下乡专项调查报告报有关领导,引起了市领导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做好平面媒体宣传,我们还计划在本月底前结合汽车摩托车下乡,在西安晚报进行整版政策问答宣传。并分区县印制家电下乡购买补贴兑付指南小册子10万本、宣传画1万张,到农村逐村发放,目前报纸宣传版面和宣传册样稿已经基本确定。

5、及时调研家电下乡工作情况

为了确保宣传月活动的扎实深入推进,确保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落实,市商贸局、市财政局到我市每个区县销售网点、乡镇财政所都进行督促调研,对工作人员进行辅导,现场解决家电下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强化监督局晌引导,规范销售网点经营行为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各级商贸主管部门加大对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确保销售工作井然有序。要求各销售网点加强与高雀承担销售任务的流通企业及时沟通,保证我市销售网点“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有保证、规格不断档、货源不脱销、售前有计划、售中有宣传、售后有服务,确保满足农民购买需求,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我市通过一个月的家电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目的,各级党政领导对家电下乡重视程度提高,有力地的促进了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激发了农民购买家电下乡商品的热情,掀起了销售热潮。同时,补贴兑付率也在不断上升。

截至7月15日,我市共销售9类家电下乡产品61495台(部),销售额1.02亿元。已兑付补贴32685台(部),706.76万元。其中5月份销售11449台(部),销售额1917.54万元,日均销售61.86万元,6月份12283台(部),销售额2341.97,日均销售78.07万元,7月份仅半个月就销售12399台(部),销售额2437.27万元,日均销售162.48万元。

  

【篇二】夏季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的总结

我县按照中、省、市关于家电下乡的总体部署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备案网点已增至35家,基本覆盖全县乡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2619台(件),销售金额46195万元,为广大农民兑付财政补贴6005万元。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县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财政局、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工商局、物价局、农牧局、国税局、供销社等部门,具体负责家电下乡组织协调工作。同时结合县情实际,县商务、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对家电下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县政府主管县长多次带领县商务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下到乡镇网点检查指导,现场办公,解决家电下乡工作的实际问题,保证了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上家电下乡培训会后,我县先后三次召开了家电下乡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栏、张贴标语、制作横幅、编发宣传材料和政策解答、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同时,适时启动了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集中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宣传。

通过不断地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了政策,知道了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办理补贴时所需的各种手续,使广大农民群众少跑冤枉路。同时,及时解答农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打消了农民群众的顾虑,充分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每次政策的调整,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宣传,及时向各销售网点和广大农民群众讲解新政策,确保新政策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

(三)切实做好服务,加强对家电下乡工作指导

由于家电下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大家都很陌生,主管同志都是新手,没经验,做好服务工作就成了关键。家电下乡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多次下发各类有关家电下乡的操作性文件,指导各销售网点和各财政所的具体服务工作,县商务局、财政局也设置专门岗位,即时对各网点和各财政所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对农户咨询作出解答,随时做好服务工作。

同时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家电下乡补贴款能及时兑现到农户手中。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取得实效

监督管理是一切工作的必要手段,也是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手段。去年十月份以来,我们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基层销售网点,对各网点的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网点不正确做法,要求各网点挂牌经营,规范经营行为。对网点的备案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指导他们规范做好备案工作,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及时兑现补贴款。

为了规范操作,统一手续,我县与各网点签订了代垫协议,及时启动了网点垫付工作。截至目前,全县网点全部实行了网点垫付,网点垫付率达到了,工作成效显著。

目前,所有网点的销售工作已经走上正轨,与我们的兑付工作保持了一致,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篇三】夏季家电下乡宣传活动的总结

捐赠网点代表现场为夕阳乐园、湖区、苏武三个敬老院分别捐赠了太阳能、彩电、冰箱等物品。

自年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备案销售网点认真实施,家电下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县家电下乡产品无论是销售量、销售额,还是补贴资金发放率均位居全市前列。

截止目前,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万多台,销售额近1亿元,补贴金额1200万元,使广大农户真正享受到党的恩惠。

今天开展的家电下乡惠农工程“让利群众、回报社会”捐赠公益活动,对于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对于引导、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流通和服务体系影响深远。

希望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要珍惜机会,切实做好服务工作。广大城乡消费者抢抓机遇,精心挑选,购买称心如意的产品。

今天全县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共同发起捐赠公益活动,并现场为三家敬老院捐赠太阳能、彩电、冰箱等家电下乡产品12台,充分体现了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大爱之心,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患难与共的优良传统,商业界的楷模,社会各界学习的榜样。

希望三家敬老院一定要用好、保管好捐赠的物品,用爱心去馈赠曾给给过你爱心的人。同时希望更多的企业老板和成功人士业关注百姓的冷暖,挂念百姓的疾苦,用实际行动推动我县慈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县城东街小广场集中展示家电下乡产品,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向消费者介绍家电下乡工作流程、产品品牌、功能特点、保养措施及售后服务等事项,并在现场垫付家电下乡13%补贴资金的同时每件产品让利,同时还将举行公益文化演出。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